2009.9.22-12.31期间

  • 登录您的QQ钱包”特价酒店”栏目即可领取
    200元消费券。 查看详情
  • 通过QQ钱包”特价酒店”在线成功预订酒店,
    享受酒店房费5%的现金返还。 查看详情

QQ订酒店,返5%房费

即日起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内,QQ用户通过QQ面板上“我的钱包”(QQ头像下面的小钱包图案 ),在线成功订购国内酒店,即可获得酒店房费5%的现金返还。

特权规则:

1、本特权限腾讯用户通过“我的钱包”登录艺龙旅行网在线成功订购中国大陆地区酒店方可参加;预订国际/港澳台地区酒店不参加此特权。

2、即日起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腾讯用户通过上述方式订购酒店,并全额支付相关费用,方可获得相应现金的返还;特权参加截止日以结账日为准。

3、腾讯用户登陆“我的钱包”进入酒店预订,按照提示真实、准确的填写相应信息,方可获得现金返还;由于填写信息有误、不全而造成的不能返还现金的责任由腾讯用户自行承担。

4、腾讯用户于离店后的次月15日(逢节假日顺延)可得到具体返现金额的提示,并于25日(逢节假日顺延)得到相应的返还款项(税后);腾讯用户应确保用于接收该款项的财付通帐户为激活状态,腾讯及艺龙旅行网不承担由于信息错误或财付通账户状态异常等造成的无法返还现金的责任。

5、本特权中所返金额由艺龙旅行网提供,腾讯用户应配合艺龙完成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6、腾讯用户可在参与本特权的同时使用艺龙电子消费券进行酒店预订;但参与本特权产生的酒店间夜不计入艺龙旅行网同期推出的其他特权中。

7、特权用语解释:

  • 成功订购酒店:特权期间内,通过“我的钱包”登陆至艺龙网站,在线预订中国大陆地区酒店,按约定时间入住后离店时结清全部酒店费用。
  • 酒店房费:仅指酒店的住宿费用,不包括餐饮、酒水、通讯、娱乐、加床及政府税金等其他费用。
  • 间夜:每个酒店房间入住一晚称为一个间夜;在特权期间内的实住间夜方可参与本特权,但不计入艺龙旅行网同期推出的其他特权中。

8、本特权详情可拨打艺龙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9-6699(9:00—20:00)进行咨询;或在线咨询。

9、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腾讯及艺龙旅行网将保留对本特权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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